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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布魯塞爾8月30日電 近段時間,國企高管薪酬再次成為輿論熱點。長期以來,這個問題在歐洲國家也備受社會關註。為防止國企高管收入高得“離譜”,歐洲各國不僅通過法律“限高”,還通過透明化、公開化的管理對“越線”行為進行監督。
  芬蘭:政府劃定“紅線”
  在北歐國家芬蘭,政府出於國家利益考慮,想方設法規範國企高管薪酬,一個最主要的辦法就是由內閣經濟政策委員會出台指導原則。
  根據2012年8月的最新指導原則,國企高管薪酬主要由5部分組成,分別是基本工資、補貼津貼、利潤報酬、鼓勵性分紅和附加退休金。其中,核心部分是基本工資。
  指導原則規定,基本工資要依據國有公司的總體薪酬情況制定,其他幾部分薪酬以基本工資為基準按比例發放,其中,利潤報酬不得超過基本工資的40%,鼓勵性分紅不得超過基本工資的100%,總收入(不包括附加退休金在內)不得超過基本工資的240%。
  如此一來,國企高管的工資水平基本上符合市場標準,甚至低於市場標準。在某些處於絕對壟斷地位的公司,如天然氣運營商Gasum和國家鐵路公司,其CEO的收入要比市場平均水平低23%和43%。
  芬蘭是個透明度極高的國家,犯一次錯就像臉上貼了標簽,幾乎無處可藏。
  2009年初,芬蘭最大的報紙《赫爾辛基新聞》披露一則消息,芬蘭國有能源巨頭富騰公司時任總裁米卡埃爾·利柳斯所得分紅過於優厚:按照政府指導原則,利柳斯的分紅不應超過90萬歐元,而董事會給他發了220萬歐元。
  這起事件引起全社會範圍的爭論,在巨大的社會壓力下,富騰公司董事長彼得·法蓋爾內斯宣佈不再連任,而總裁利柳斯也於當年辭職。
  德國:必須“曬”工資單
  今年3月,德國吉恩鮑姆管理咨詢公司對1055家德國國企的2266位高管收入狀況進行調查後發現:德國國企高管收入遠低於私企高管收入。21%的德國國企高管年薪少於10萬歐元,62%的德國國企高管年收入在10萬至30萬歐元之間。只有17%的德國國企高管每年能夠賺到30萬歐元以上,年收入超過50萬歐元的國企高管只占5%。
  根據調查結果,德國私企高管的平均收入是國企高管的兩倍。德國國企斯普林肯霍夫房地產股份公司董事會主席向媒體抱怨道:“我的年薪只有11萬歐元,而且已經連續6年沒有漲薪水了。”
  德國各州議會相繼要求所屬企業“曬”高管工資單。2013年漢堡首次公開了50位國企高管的固定收入。德國《世界報》戲稱此事件為“德國最後的國家機密之一被公開”。
  葡萄牙:向總理收入看齊
  葡萄牙政府2012年1月對國企高管的薪酬標準作出明確規定:國企高管薪酬由固定收入和浮動工資兩部分組成。國企高管的固定薪酬參照總理的薪酬標準確定,但不得超過總理的每月固定薪酬。
  據葡政府公佈的數據,葡總理科埃略月固定收入約為7000歐元。
  葡萄牙政府將所有150多家國企按對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貢獻分為A、B、C三個等級,並依照此等級確定國企高管的固定薪酬。葡萄牙國有資產管理局、國家儲蓄銀行、國家電視臺、鐵路公司和自來水公司等A級企業,高管的固定薪酬最高可與總理相同;葡萄牙航空等B級企業,高管每月固定薪酬不得超過總理薪酬的85%。
  葡萄牙國企高管可以根據企業效益領取浮動獎金,但獎金額不得超過當年個人收入的50%。
  羅馬尼亞:浮動工資掛鉤業績
  羅馬尼亞有760多家國企,對國內生產總值的貢獻約為11%。調查發現,羅馬尼亞國企普遍市場競爭力不強、效益不高,不少國企甚至長年虧損,但員工收入卻高於私營企業。
  一些大型國企高管年薪前兩年曾高達20多萬歐元,相當於這個國家職工平均工資的370多倍!
  難怪羅馬尼亞總理蓬塔調侃道,看了一些國企高管的薪酬標準,不禁自問——何苦留在政府當總理?
  羅政府也在尋找解決國企高管“薪酬高”、“業績低”的方法,早在2012年就曾提出要限制國企高管的薪金,並開始討論關於限制國企薪金的法律草案,其中一項具體措施就是額外徵稅,即對月薪或月退休金超過4500列伊的部分再征收16%的收入稅。不過,這一議案至今未見下文。
  2013年5月,時任羅馬尼亞預算部長的利維烏·沃伊內亞宣佈,限制國企高管收入新舉措,規定國企一把手固定工資不得超過本行業平均工資的5倍,而浮動工資則必須同業績指標掛鉤。  (原標題:國企高管限薪,歐洲靠法律也靠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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