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申領3條件
  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滿12個月;
  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含租賃),並按照規定辦理居住登記滿12個月;
  依法參加本市社會保險滿12個月。
  南方日報訊 備受關註的深圳人口政策重要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昨起公示並聽取公眾意見。深圳居住證制度將把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切割分離,居住登記實行“全覆蓋”,而居住證則自願申請。這也意味著居住證將由“重登記”轉為“重服務”,持證者或可申請公租房或租房補貼。
  自2008年起,深圳用居住證制度取代存在了24年的暫住證制度後,截至去年底,全市已發放居住證2000餘萬張。“現行深圳居住證制度主要還是針對流動人口管理,即從人口信息、登記這個角度去制定的,當時也有想過把公共服務和人口登記這兩個功能都讓居住證來承擔。但是兩者之間存在一個矛盾,一方面,所有到深圳的人都要求辦居住證,即‘全覆蓋’;另一方面,公共服務無法做到全覆蓋,這導致居住證的服務功能沒有得到很好的發揮。”市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副主任劉曙光說。
  “這次條例的最大變化是今後將把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分開。其中,居住登記的管理還是跟現在一樣,而居住證則由‘登記功能’變為‘服務憑證’,可以說這是一個翻天覆地的變化。目前,這方面的創新,上海政府以政府規章的形式進行了,而從人大法規上來制定,則深圳應該是第一個。”劉曙光說。
  居住證功能的變化,也相應帶來居住證含金量和申領門檻的提高。“居住證實行自願申請制度,並設定了門檻。一是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滿12個月;二是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含租賃),並按照規定辦理居住登記滿12個月;三是依法參加本市社會保險滿12個月。”劉曙光說。
  劉曙光說,今後的居住證所涵蓋的公共服務有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只要持證就馬上可以享受的11項基礎服務,“這個11項是以現在居住證的功能為基礎,又拓展了一些就業培訓等服務”;第二個層面則是需要持證有一定年限後可享受的服務。
  “比如可以享受同住未成年子女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同住未成年子女參加少兒醫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或者租房補貼;同住父母享受基本養老服務等公共服務。”劉曙光說,具體的年限到時會根據各個部門提供服務的能力和辦證者的需求調查,出台配套的細則。
  ■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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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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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申報義務人變為房東或單位
  現行制度中,居住登記信息一般由出租房管理部門挨家挨戶地敲門登記,並由非深戶籍人員作為申報人。《條例》則實行主動申報制度,並把為非深戶籍人員提供居所的單位或者個人作為申報義務人。
  申報登記又分為四條具體做法:
  一是“即時申報登記”,即“以小時、天數為租期出租房屋的出租人或者實際管理人;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旅館業單位;具有留宿功能的其他經營場所”這一類居所提供者需即時向公安機關申報居住者登記信息。
  二是“七日內申報登記”,即“房屋出租人或者實際管理人;用人單位;中高等教育、培訓等相關機構;其他有償提供居所的單位或者個人”這一類居所提供者需在非深戶籍人員入住、搬離之日起七日內,申報居住登記信息。
  三是“30日內申報登記”,即單位或者個人為非深戶籍人員無償提供居所30日以上的,應當在非深戶籍人員入住之日起30日內、搬離之日起7日內,申報登記信息。而居住時間不滿30日的,可以不辦理居住登記。
  四是“定期申報登記”,即申報義務人為未辦理居住證的非深戶籍人員提供居所超過3個月的,除入住時申報登記外,應當自該非深戶籍人員及其同住人入住之日起,每3個月就申報一次居住登記信息;如果是申報義務人近親屬的,則每6個月申報一次。
  上述四種情況,前三種如未定期申報的,將按未申報登記人數每人500元處以罰款。
  2
  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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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證自願申請並設定門檻
  以前申領居住證沒有門檻,現在要申領必須符合三個條件:一是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滿12個月;二是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含租賃),並按照規定辦理居住登記滿12個月;三是依法參加本市社會保險滿12個月。
  不過,符合特區人才相關規定,或者在特區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學歷(職業)教育的非深戶籍人員,可以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直接申領居住證。
  在申領過程中,如申領人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身份證件及證明材料的,3年內不再受理其同類申請,由公安機關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3000元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是單位為非深戶籍人員代辦居住證過程中,有這一違法行為,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條例》稱,居住證自簽發之日起,證件有效期為10年。證件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的,持證人應當在屆滿前90日內申請延期。每次延期均為10年。而初次申領居住證的,免收工本費;補領、換領、再次申領居住證的,則工本費由持證人承擔。
  此外,居住證還需每年簽註一次,持證人逾期未辦理居住證簽註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逾期兩年內申請補辦簽註的,自簽註之日起,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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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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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證人享有三個層次公共服務
  《條例》將持證人享有的公共服務分為三個層次:
  一是基本待遇,即持證人可以為同住未成年子女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申請幼兒園兒童健康成長補貼;申請困難救助等公共服務;申領駕駛證、買車和年檢手續;申請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註;申請社工服務、困難救助、就業輔導培訓、申請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享受與戶籍居民同等優惠;申請開具居住證明及與身份相關的證明,以及國家和特區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二是優惠待遇,即持證人符合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規定條件,還可以享受同住未成年子女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同住未成年子女參加少兒醫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或者租房補貼,同住父母享受基本養老服務等公共服務。
  三是申請入戶,即持證人符合市政府規定的積分入戶條件的,可以申請轉為深圳市戶籍居民。
  ■聲音
  深圳市律協公益委副主任許宜群:
  新政策體現了
  權利義務對等
  “讓房東作為居住登記申報的主體,是一個比較合理的安排。從目前的現實來看,租賃房屋的基本都是年輕人。很多年輕人甚至12時以後都不在家,即使你挨家挨戶去登記,他們也沒有一個固定的時間等著你。通過這樣的技術手段來解決,一方面,能夠有效地提高行政效率。另一方面,房東掌握住戶的真實信息,保證住戶們的安全,也是在他們享受權利之後,所承擔的一個基本的義務。”許宜群說。
  許宜群說,現在全國有一個新趨勢,各地都在嘗試打破戶籍制度的限制,深圳作為改革開放的前沿城市,讓在深圳居住、工作、生活一定年限的人,享受到和深圳居民同等的權利,這樣做可以為全國做實驗。
  “目前的政策是一個平衡,用法律的術語講,就是權利義務的對等。既讓那些為建設這個城市凝聚了心血、承擔了責任的人,更多地享受到城市發展帶來的權利,也通過一定的門檻設置,讓和深圳無關的人不能平白無故地享受到這些權利,避免了不公平的出現。”
  ■鏈接
  意見建議
  如何上傳?
  社會各界提出的意見建議,可以直接寄送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或者直接登錄“深圳新聞網”發表意見建議。郵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區市民中心A區市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郵編:518035,聯繫電話:82107792、82108317,傳真:82001550,電子郵箱:nsgw@szrd.gov.cn。深圳人大網網址:www.szrd.gov.cn。
  統籌:張瑋撰文:南方日報記者 張瑋 張仁望  (原標題:持證或可申請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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